所有人都希望自己的宝宝出生后健康活泼。但是,有的孩子出生后会出现一侧上肢抬举困难,这是为什么呢?这就是臂丛神经损伤的临床表现。虽然该病的发生率不高,但是,一旦发生,就会给宝宝带来痛苦,有的会留下终身残疾。

当由“臂丛神经损伤”引起医患纠纷时,依照《侵权责任法》确立的过错责任原则判决,是目前法院审理该类纠纷的一般原则。记者日前了解到,我市某人民法院判决处理了一起由“臂丛神经损伤”引起的医患纠纷案,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。

案例回放

年3月29日,孙女士因怀医院处待产,当日通过会阴侧切术娩出一男活婴,后来孙女士发现儿子右上臂抬举不能,经咨询,才知道儿子患了右侧臂丛神经损伤。医院在为自己接生过程中存在明显错误,才导致自己的儿子出现臂丛神经损伤,医院承担赔偿责任,经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。

诉讼中,孙女士提出对院方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,鉴定意见书分析认为:医方在孕产妇试产过程中,对孕妇在宫口开全时提出的剖宫产要求未予充分重视,对胎儿体重估计不足,导致肩难产的发生,存在医疗缺陷,与患方医疗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。结论为:本病历属于四级医疗事故,医方承担主要责任。

法院审理后认为,综合全案,并结合鉴定结论,医院承担70%的责任。医院不服提出上诉,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,本病历构成四级医疗事故,医方承担主要责任。根据鉴定意见书,医院方承担70%的赔偿责任,赔偿患方六万余元。

律师观点

河南龙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煜说,医院在医疗技术上的优势是明显的,在医疗活动中,医生应仔细观察患者病情,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,迅速作出客观全面的诊断和治疗,该手术的应迅速进行手术治疗;而作为患方,也要对疾病有一个客观的认识,尤其是孕妇生产时,要及时听从医生的手术建议,结束分娩,以尽可能地避免臂丛神经损伤的发生。

本案例中,由于院方在孕产妇试产过程中,对孕妇在宫口开全时提出的剖宫产要求未予充分重视,对胎儿体重估计不足,导致肩难产的发生,存在医疗缺陷,与患方医疗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。法院根据案件的事实,依据《侵权责任法》的规定,医院承担70%的法律责任是合法合理的。

李文煜律师说,以上案例,告诫大家,孕妇生孩子时,如果医生建议剖宫产,应该听从医生的建议;另一方面,也告诫医疗机构,在医疗过程中,尤其是在孕妇生产过程中,应根据患者病情的变化,结合医疗规范,迅速作出客观全面的诊断和治疗,尽可能避免新生儿出现臂丛神经损伤,以尽可能地避免医患纠纷的发生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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