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“我选湖北”计划,进一步推进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,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湖北创新创业,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教育厅、团省委继续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。

一、申报对象

(一)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(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)。

(二)毕业5年内(年1月1日之后毕业)的省内外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(含专科生、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)。

(三)毕业5年内(年1月1日之后毕业)的港澳台、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。

上述对象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、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,并依法登记注册,取得工商营业执照。同一扶持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扶持资金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申报人必须是项目法定代表人,与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一致。

(二)年8月31日前(含年8月31日)进行工商注册登记,年10月1日(含年10月1日)后,公司法定代表人、企业名称未进行变更的。

(三)吸纳3人(含3人)以上就业,签订劳动合同,发放三个月及以上的工资。

(四)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,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。

(五)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技术要求,市场前景良好,具有带动就业能力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(一)网上申报需要上传的资料

申报者登录



转载请注明地址:http://www.xdlhh.com/zcmbzl/23049.html